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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立足 创新致远

农村垃圾治理,三管齐下破解垃圾为村镇难题

治理农村污染、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一环。而村镇垃圾处理问题,更是关系到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   目前,我国部分地区针对村镇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如“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村镇垃圾处理模式,源头分类收集后对生活垃圾与其他有机废弃物采用简易共处理技术等。但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村镇垃圾混合运收、无害化处理设施缺乏;垃圾处理模式僵化,缺乏创新型技术;一些村镇重视不够,监管能力滞后等。   要推动这些问题的解决,笔者认为,从长远看,应针对村镇垃圾建立成本低、污染少、可持续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协同技术和模式,采用集中和分散相结合、无害化和资源化相互促进的方式,提高村镇垃圾的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水平。具体说来,应落实到如下三个方面:   首先,明确目标定位,建立健全村镇垃圾污染监管网络。我国村镇垃圾污染有其独特性、地域性、复杂性,因此,需深入开展村镇垃圾污染调查。在现有调查基础上,以农业生产型垃圾、村镇生活垃圾及城乡转嫁型垃圾为防治重点,开展村镇垃圾污染状况详查。掌握重点村镇企业、乡镇生活废物污染、农业面源污染与城市转移污染的分布情况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制订详查总体方案和技术规程,开展技术分类指导、分区监督检查。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村镇垃圾二次污染监测和风险评估技术体系、监控网络体系和预警应急技术体系,初步形成村镇垃圾污染防治的监管和风险防控能力。   其次,加强垃圾收运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创新型垃圾处理模式投入。面对越来越多的乡镇企业型污染和城乡转嫁型污染,以及固体原生污染的再升级,需要加强村镇环卫、垃圾收运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并建设一批适合村镇、相对完善、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固体有机废弃物处理设施,使村镇生活垃圾、禽畜养殖废弃物与青贮秸秆等得到妥善处理,注重清洁化生产、资源化利用、无害化的垃圾处理技术装备的投入与应用,保障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再次,构建村镇垃圾处理长效机制,提升农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按照区域管理方式,明确各相关执法部门的职责与要务,将村镇垃圾治理纳入当地政府考核评价标准体系。同时,以“以奖促治”政策为主线,推进村镇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机制创新。加强当地环保部门对村镇企业的垃圾污染监管,对企业偷排、超排行为依法查处。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公众参与环境监督,提高农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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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充分利用起来

过日子就会产生生活垃圾,若垃圾“处理”能力跑不赢“产生”的速度,就会面临“垃圾围城”的窘境。近年来,益阳市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手段,大力推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在破解“垃圾围城”困境方面探索出一条新路子。  以环境治理留住绿水青山,用绿色发展赢得金山银山,是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由之路。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作为当前垃圾处理处置的主要方式,是实现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双赢的措施,是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利抓手,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定性一环。  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建设垃圾消纳场,实行无害化填埋处理,是过去处理处置垃圾的主要方式。这种低端、粗放的处理方式,虽然解决了“垃圾围城”的现实问题,但也占用了大量土地资源,造成可再生利用资源的巨大浪费。  目前,全省县以上城镇共有108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设计总库容2.72亿立方米。由于这些年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生活垃圾也进入快速增长期,全省垃圾处理场剩余库容已不足60%。升级垃圾处理处置方式,既是现实所逼,更是大势所趋。  近两年,我省在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上取得明显进展,益阳、永州、长沙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相继建成投产,不仅从根本上解除本地垃圾处理处置上的压力,而且实现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三方共赢。应该说,益阳、长沙等地成功的案例表明,焚烧发电处理设施建设,将是近一段时期解决我省“垃圾围城”“垃圾围村”问题的重要途径,将极大地助推两型社会建设和经济转型升级,是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重要抓手。  目前,全省已建成10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能力达到1.2万吨,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占比达到37%;同时,还有5个项目正在建设。到2020年,全省还将规划建设33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全省生活垃圾焚烧总设计日处理能力将达到4.42万吨。这些项目建成后,将有效缓解垃圾填埋场库容不足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我省“垃圾围城”问题。  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最大的瓶颈不是资金,也不是技术,而是人们观念上的掣肘。放眼全国,“垃圾焚烧厂该建”,但“别建在我家后院”的“邻避效应”,给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带来阻力。然而,益阳这些年陆续建成多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整个过程做到了“零投诉、零上访”,其成功化解“邻避效应”的经验,值得各地借鉴、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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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垃圾分类需要市场化、常态化、规范化

当前,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已经成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为解决这一难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分别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积累了一定经验。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总体而言我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还处于起步阶段,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十分突出,法治基础薄弱,资金、队伍、设施短缺等制约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的提升。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我国各类固体废物治理最重要的依据。该法对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相关规定较为详细明确,但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并未提出明确要求,仅提出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的具体办法由地方性法规规定,这就使大多数地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际上处于无法可依的境地。同时,由于我国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长期以来存在的“重城市、轻农村”的问题,客观上形成了生活垃圾治理“城乡二元结构”的局面。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中,明确将“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基本要求写入其中,着力破解生活垃圾治理“城乡两重天”的难题。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指出,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同时提出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健全治理标准和法治保障,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提供了清晰指引。分类处理的前提是地方政府要提供基本的收运服务和处理设施,即要有基本的资金投入、专业队伍、处理设施保障,否则分类处理只能是空中楼阁。2017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达97.1%,根本原因就在于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责任主体清晰,市场化机制较为成熟,建立了专业的收运与处理队伍。相反,生态环境部近期以长江经济带为重点开展的“清废行动”中,发现大量农村生活垃圾非法倾倒问题,主要原因在于地方政府资金投入不足,缺乏规范的处理设施,不能提供基本的收运与处理服务。所以,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当务之急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引入市场化运行机制,建立兜底的收运和处理服务系统,首先解决生活垃圾随意堆放、非法倾倒、无控处理导致的环境卫生和环境污染问题,逐步实现常态化、规范化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对不同区域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制定了符合实际的目标和路径,提出加快垃圾分类处理,推进农村垃圾就地分类、资源化利用和处置,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与城市相比,农村垃圾分类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农村一家一院的居住条件有利于垃圾分类责任的界定和追究,亲情关系和熟人社会有利于组织动员和宣传教育,农民对正面激励和荣誉奖励相对较为敏感。同时,农村有较大土地空间可以就地消纳分类垃圾。所以如果政府下大力气推动,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农村垃圾分类应该比城市更容易取得成效。但是我国地域辽阔,不同区域农村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千差万别,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也应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可生搬硬套,急于求成。人口密集、交通便利、具备城乡一体化条件的农村,垃圾分类系统应尽可能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衔接协同,通过适度的就地资源化利用减少进入终端处理设施的垃圾量,同时打通有害垃圾进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的出路,实现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居住分散、交通不便、不具备城乡一体化条件的农村,垃圾分类系统应尽可能与当地的特色产业与自然条件相结合,为有机垃圾与无机灰土寻找就地资源化利用途径,不能利用的其他垃圾集中收集后,在受控的处理设施中集中处理。环保部门也应该从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整体改善的角度出发制定污染控制标准,为此类小型就地资源化利用和受控处理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提供技术指导与规制保障,务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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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要向旧习惯说“不” 6大试点工作梯次推进

我国垃圾分类制度从微观和宏观角度来看都将具有深远的意义,目前垃圾分类试点城市的状况如何?在垃圾分类的中国式范本探索中,这些试点有哪些值得借鉴的成功案例呢?  当下政府正强制推进的“垃圾分类制度”,是新中国继1958年“除四害运动”以来,第二次“向旧习惯”说“不”的全民行动,它的深远历史意义将在日后被社会所重新估量。  而我们每一个人,则正是这场全民行动的见证者与参与者。从某种意义上说,此次全民行动的成败,关系到每一个人,因为它不光是考验全民智慧的一次大考,更是检测当代中国人文明程度的一张试纸。  微观现状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2005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1.1%的受访者平时会做垃圾分类处理,54.2%的受访者对已经设置的分类垃圾箱的使用效果表示满意。垃圾分类进展缓慢,64.4%的受访者直言分不清什么可循环、什么不可循环。67.6%的受访者建议在典型居住社区试点,发现并解决问题,61.0%的受访者希望以村、小区或街道等为单位“划片”普及垃圾分类概念。  注:2005个受访者样本中,90后占15.0%,80后占51.8%,70后占25.4%,60后占6.1%,50后占1.2%。居住在一线城市的占35.1%,二线城市的占38.6%,三四线城市的占20.2%,小城镇、县城的占5.0%,农村的占1.2%。  宏观现状  中国大陆90%以上可以利用的废弃物,却被填埋或焚烧掉。比如每年15亿多吨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的仅有几千吨,而实现最大利用的前提便是垃圾分类。在北京、杭州等,垃圾分类试点已经推行了14年,却未见明显实效,尽管小区门口放了不同颜色的垃圾桶,但仍然各种垃圾混杂、免费发放的可降解垃圾袋也被用来装其他垃圾。  如杭州,从2000年便成为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后来不了了之。2010年3月25日再次启动垃圾分类试点,将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厨房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别对应红色、蓝色、绿色以及黄色四种颜色垃圾桶,并免费提供可降解的厨余垃圾垃圾袋。垃圾分类已经覆盖了杭州98%的生活小区,一年93万吨垃圾进入可回收渠道,但推行情况却并不乐观,倒是让各种颜色的垃圾桶占了风头。  即使居民分类捡运,也没有回收利用的地方。大部分垃圾都有两个去向,能烧的都送到发电厂焚烧,烧不了的就送到垃圾填埋场,这也就意味着前期居民及运输环节均做了无用功。经费不足也是垃圾分类工作迟迟不能推行的原因之一。以广州为例,如果持续3至4年,仅垃圾袋就需14亿元,以200人配1名指导员计算,广州市1800万人,每年需花费40亿元。  试点城市现状  1、北京试点  ①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发展概况  北京市作为2000年建设部选定的8个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之一,在分类收集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北京市的垃圾分类工作共经历了不同的阶段。  第一阶段:2000年-2006年,前期摸索阶段,效果甚微;  第二阶段:2006年-2008年,快速发展阶段,这一阶段主要借奥运会的契机,加大了在分类收集方面的投入,奥运期间,基本实现全部场馆的垃圾分类收集,但分类收集的理念仍未深入到广大市民中。  第三阶段:2009年至今,北京市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出台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用了近2年半的时间完成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方案研究、模式运行及推广。  2009年,北京市重新启动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实施工作,在15个小区、59家党政机关及学校进行了试点,建立了一支拥有147名分类指导员的队伍,提高了源头分类质量。  2010年,根据北京市当年政府折子工程相关内容的要求,为继续巩固上一年的试点效果,结合垃圾成分和市民接受程度,在600个试点小区内实行了“大类粗分”,并于终端处理设施相结合,完成了分类收集后的分类处理。  在北京市市政市容委牵头下,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成立课题组在2009年-2010年间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涉及到的内容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在市、区科委的支持下,选定朝阳区部分试点小区,于2011年底完成了北京市《朝阳区生活垃圾分类体系研究与示范》课题。2012年上半年,北京市朝阳区试点小区的垃圾分类收集模式运行情况良好,试点的分类收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截止到2012年2月,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已达1800个。  ②北京模式可借鉴的地方:  分类方式简单易行,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居民认配合度和可度高;  分类收运设施配套、终端分类处理设施完备;  设置五类人员对垃圾分类进行监督(垃圾分类指导员、二次分拣员、垃圾楼巡视员、分类效果监察员、相关信息记录员);  完善的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垃圾分类办公室,由市政市容委、商委、发改委、环保部门、卫生部门、首都精神文明办、街道、居委会、物业等单位各司其职,共同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管理工作。  2、上海试点:  ①垃圾分类开展情况  2011年,上海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覆盖到1080个居住小区,涉及58万户居民,完成了人均生活垃圾处理量比2010年减少5%目标,全社会对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知晓度、认同度、参与度不断提高。  2012年,上海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新增1050个试点场所,人均生活垃圾处理量控制在每人每天0.74公斤,比去年再减5%。与以往不同的是,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从居民区向其他产生源拓展。除新增500个居民小区试点外,还将选择100个机关、200个企事业单位、100个集贸市场、100所学校、50个公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上海市垃圾分类工作最大的优势在于提高居民的参与度,多年的宣传教育和活动开展,使得公众对垃圾分类的认知度有了极大提高,“垃圾要分类,资源不浪费”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2007年万份抽样调查显示,公众对垃圾分类观念知晓率达到90%。各小区垃圾分类工作与废品回收工作相结合,设立分类收集点,分类收集点的管理员兼顾废品回收人员,所回收废品归管理员所有,调动管理人员积极性,提高垃圾的分类效率和资源循环利用率。  ②出台的政策文件  《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办法》  3、杭州试点:  ①垃圾分类开展情况  杭州市自2010年起开始试点推行垃圾分类,杭州市于2010年3月20日至5月20日在7个试点小区进行垃圾分类收集,垃圾“不分类”“分错类”的情况却相当普遍,于是在杭州一些小区便有了垃圾分类“实名制”的实践。2010年6月,年开始首先试点实行垃圾分类“实名制”,参与家庭由刚开始的30多户增加到目前的1200多户。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分类准确率能提高到80%以上。这两项指标均比普通小区高出20%以上。杭州已增加54台垃圾运输车,在实行垃圾分类的小区实行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技术也在逐渐提高。2011年共有843个小区已经推行垃圾分类,约占杭州所有小区的55%。  ②出台的文件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4、广州试点  ①垃圾分类开展情况  2012年广州将对全市131条街道、35个镇分4类推广垃圾分类。并且在2012年底前,全市12个区、县级市131条街道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重点抓好50条先行推广实施街道、100个先行推广实施生活小区的建设。  ②出台的政策文件  《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2011年4月1日)。这是国内首个针对垃圾分类的法律规定,意义重大。  5、厦门试点  ①垃圾分类开展情况  按照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计划,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将分三个阶段:至2011年,巩固原有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小区,更换分类容器及分类说明牌,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至2013年底,城市居民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50%,即各区要有50%的街道办事处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至2015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垃圾分类,由区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力争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达到100%。“十二五”期间,每年至少确定20个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小区。今年,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已投资约200万元,在浅水湾小区、国贸广场、后滨安置房小区等10个生活小区,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②出台的文件  《厦门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6、南京试点  ①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南京市对8个试点社区的生活垃圾从投放、运输到处理,全部实行分类。至2015年,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85%,力争实现生活垃圾填埋量减少50%。试点区各建成一座临时资源回收中心。针对可回收垃圾,构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现已经规范了300多家废品回收点,还将新建3个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加工中心,改造升级8个中心。针对餐厨垃圾,计划在院校、机关设置一批餐厨垃圾生化处理机。  ②出台的文件  《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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